纳税人在档案中添加了能够证明此类住院的其他文件,例如出境发票;接收货物的企业的入境记录簿副本;运输知识;Suframa 签发的货物付款证明和技术检验条款,包括要求出示专家证据以证明操作的发生和规律性。 该判决部分有效,因为治安法官仅了解,只有通过出示 Suframa 声明或同一机构签发的技术检查条款才能证明住院,并遵循圣保罗 ICMS 法规的规定,该法规允许作为替代方式根据 RICMS/SP 附件一第 84 条第 7 款,货物进入 ZFM 的证明,即所谓的“技术检验请求”。 然而,法院第十二庭以非常连贯的方式,并利用民事诉讼法第 1,013 条所载的归属来分析记录中包含的所有证据,部分批准了纳税人的上诉,承认拘留货物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因为据了解,Suframa出具的声明“是一个耗时的过程”,要求纳税人仅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商品被放置在鼓励地区是不合理的:这意味着。
我们实际看到的是实质性真实原则
在法院的判决中越来越普遍。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所附文件进行简单分析就足以得出纳税人是正确的结论。 请注意,圣保罗州补充法第 939/2003 号第 5 条第 III 项在该州制定了《纳税人权利、保证和义务法典》,规定 电话号码数据 纳税人账簿中的纳税条目构成相对推定因此,判断当局不应忽视该操作的发生。 纳税人每天都有大量的辅助义务需要履行,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以完全合法和正规的方式提供的所有这些文件支持都不能被简单地忽视。另一种可能是这样的理解,因为,当账簿不规范时,账簿提供了对纳税人不利的证据,但是,当账簿符合法律时,它们必须提供有利的证据。 因此,《民法典》第 226 条以及《民事诉讼法典》第 379 条和第 380 条规定,公司的文件和账簿提供了对其有利的证据。
因此,很明显,圣保罗税务局要
求仅通过提交 声明来证明货物已进入 ZFM,这只是另一种让纳税人难以使用其有权享受的豁免的尝试。 如果我们承认对马瑙斯薄弱区的汇款适用 豁免,则情况是这样的,因为国家税务机关似乎完全忽视了有关此类业务等同于出口的宪法保护。 尽管忽略了与此案相关的宪法方面,但这并不是第一次。圣保罗州法院在这个问题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但是,这里重要的是要强调这种理解的巩固,这尽可能强调了法院做出 银行邮件 尊重合理性和合理性的判决的重要性。相称性、正当程序合法、广泛辩护和矛盾,使纳税人能够行使其权利。 [1] “第 5 条 – 如果不满足要求,则取决于要求的税收优惠将不适用,在进行操作或提供时被视为应缴税款(第 6,374/89 号法律,第 6 条)。